[記者會] [新聞稿] 160408 托育補助成為「隱藏版福利」? 台北市政府砸大錢,家長卻「莫宰羊」!
托育補助成為「隱藏版福利」?
台北市政府砸大錢,家長卻「莫宰羊」!
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對台北市「友善托育補助」政策的建言
2016.4.8
根據2014年行政院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,台北市每人每月平均日常生活開銷為27,004元,為全台之冠。另一方面,根據主計處103年人力運用調查報告,台灣25-29歲年輕人,平均每月收入僅31,830元。台灣青年,尤其台北青年,生活已大不容易,生養小孩更是談何容易!
在這樣的背景下,台北市今年1月起實施「友善托育補助計畫」,未滿二足歲幼兒家長找保母托育,每個月可再多領3,000元。加上現行育兒津貼2,500元及中央托育補助3,000元,每個家庭每月等於最高可省8,500元,達到托育費「萬元有找」的目標,減輕經濟壓力。
然而此政策開辦以來至今已3個月,申請家長數卻寥寥無幾。根據台北市政府估計,約七成托育幼兒有申請的資格。但第一季統計顯示,只有400多名居家托育幼兒申請補助,佔全台北居家托育幼兒的13%,申請完成率僅約一成!
明明有錢可以領,奇怪的是,家長為什麼領不到?此政策為何淪為「看不到、吃不到」的隱藏版福利?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嘗試深入了解,並提出解套的建言。
申請流程扭曲,政策執行出漏洞
首先,去年起,台北市社會局陸續舉辦多場政策公聽會、說明會,但對象居然只有保母,而忘了家長──難怪家長至今不是莫宰羊,就是霧煞煞。
其次,北市府設計了一套扭曲的流程--需要保母簽署同意書,家長才能領到補助。換句話說,「政府給家長的補助,需要保母的同意」!此種弔詭的邏輯,正是托育補助申請完成率低落的關鍵因素。目前台北市十二個行政區的補助申請率如下表一:
註:統計截至105年3月14日。友善托補對象為未滿2歲幼兒,故本表以未滿2歲幼兒為基準計算申請率。 |
誰可以領補助?托育費用在公告基準以下即可!
其實,台北市加碼3,000元補助的領取條件,與中央政府的3,000元托育補助,幾乎是完全相同,絕大多數托育家長都能領取。唯一的差別是,台北市為了避免「政府補多少、保母漲多少」的弊病,要求「托育收費不高於本市公告收費金額」。
以每天十小時的居家托育服務為例,大同區的公告收費金額,每月17,000元;南港區的公告收費金額,每月17,500元;大安區的公告收費金額,每月18,000元。只要托育費用不高於這個基準,家長都可以申請補助。台北市各行政區的公告金額如表二。事實上,這是經過托育收費普查所計算出的「第三分位數」(Q3),也就是「中偏高」的實際行情價。若想再漲價超過行情,就破壞政府減輕家庭托育負擔的美意了。且75%的收費都符合此一公告基準,亦即,七成幼兒托育家庭理應是有申請資格的。
托盟呼籲:讓家長、保母、社會三贏
我們肯定台北市「友善托育補助計畫」,希望這項政策圓滿成功,因此呼籲台北市政府:
第一、立即改正不合邏輯的現行補助作業流程,讓家長只要持符合公告定價的托育契約書作為佐證,即可申請友善托育補助。
第二、對未滿二歲幼兒家長做全面宣導,將好政策公告周知。
我們也要大聲告訴台北市家長:只要在4月底之前提出申請,補助就可溯及1月1日,托育費符合公告金額的家長們,趕快行動!
對於保母,我們則要苦口婆心相勸:讓家長領到中央和台北市的雙重托育補助,家長才能多生養小孩,生育率不會直直落,就能增加保母收托幼兒人數,穩定收入。俗話說「賺濟不如賺嚼渾」(台語,「賺多不如賺均勻」),講得就是這個道理。
台北市「友善托育補助計畫」能夠讓育齡家庭養得起兩個小孩,讓保母長長久久「賺嚼渾」,更讓我們的社會擺脫超低生育率「國安危機」。這是使家長、保母、社會三贏的良善政策,讓我們大家一起來達成!
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 劉毓秀
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榮譽理事長 謝國清
台灣勞工陣線執行秘書 張烽益
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覃玉蓉
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黃淑英
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 王兆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