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會後新聞稿] 210113學前英語教育政策,不需修法,只需落實 籲請家長不要浪費錢、不要害小孩
學前英語教育政策,不需修法,只需落實
籲請家長不要浪費錢、不要害小孩
【2021/01/13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會後新聞稿】
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日二度召開記者會,反對教育部刪除「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」第13條──幼兒園「不得採全日、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」之規定。
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質問教育部,刪除條文前後的效果一樣嗎?過去條文明確放上幼兒園不得採全日、半日或分科的外語教學,教育部不但沒有落實,反而要拿掉,等於讓違法美語教學就地合法。劉毓秀批評,晚近教育部大力推動公共化幼兒園,目的是為了降低家長教育負擔、提振生育率,如今竟要漂白昂貴且有害幼兒的英語教學,是葬送幼兒及社會的愚蠢作為,呼籲教育部三思。
育有兩位孩子的家長王百芳分享,大女兒念私幼,起初以為接觸英文百利而無一害,但他錯了!孩子花大量時間死背英文戲劇台詞、也只能照劇本演出,而崩潰大哭,換來小一英語測驗零程度。他質問政府,家長有沒有不被恐嚇的自由,從她成為媽媽的那一刻起,就不斷被商業廣告洗腦「從小開始學英文,否則輸在起跑點」,但在沒有充足教學正常化園所的選擇下,只會淪為花大錢,卻傷了孩子。
幼兒教育改革研究會理事長/臺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副教授陳淑琴(職稱更新),認為學前英語教育政策,教育部只需落實,不需修改,懇請教育部堅持專業良知。首先,幼兒課程必須統整不分科,分科由老師主導,無法鼓勵自主學習。第二、學習的先後順序很重要,實證研究發現,幼小銜接最關鍵的能力是生活自理、常規管理、認知、及人際互動。最後,台灣為多元社會,不只有英語,政府應落實「先母語、再國語、後外語」。並請政府正視語言形成會說英文的孩子有優越感,說台語反而低人一等的階級差異。
幼兒園園長藍玉璘分享園所每天唱的歌曲都有不同語言,介紹餐點水果時,邀請孩子用母語分享,孩子們覺得有趣,因為生活化可應用,才是最自然的學習方式,如果為了學而學,只是壓力。他呼籲國家應照顧與支持家長及孩子,不該把學習壓力放在幼兒階段。他同時觀察,部分家長會將孩子送到補習班補英語數學注音,超前學習的孩子表現慾高,但擔憂往後的學習心態,也恐形成家長間的比較壓力。
前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應用英語研究所所長王鳳敏(職稱更新)直言,學理與臨床上的共同看法是,不認同幼兒階段進行外語學習,研究早已說明,早學晚學對語言發展沒有顯著差異,且幼兒身心發展有一定順序。國小課綱的英語本來訂在五年級,因為壓力下修至三年級,當時就有非常多爭議。呼籲政府官員,不要怕輸在起跑點,應先專注於奠定良好的學習基礎能力。最後,雙語教育不等於英語教育,請政府一定要釐清。